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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依照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及相關行政命令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達方審計委員會的設置符合上開法規的要求。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主要職責及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達方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集會、討論,會中邀請會計師、稽核主管及相關主管列席。內部稽核主管依據年度稽核計劃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針對各季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溝通事項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其提供之服務進行獨立性審核,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請參考公司網站審計委員會重要決議。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目前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稱
召集人、獨立董事
林能白
  •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商學院博士
  • 台糖公司董事長
  • 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
  •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 達方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 康舒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李昆銘
  • 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系博士
  • 宏碁電腦(股)公司副總經理
  • 佳世達(股)公司副總經理
  • 台灣研發管理經理人協會常務理事
  • 財團法人成電文教基金會董事
獨立董事
李有田
  • 台灣大學園藝暨景觀學系博士候選人
  • 美國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MBA
  • 美國賓州大學摩爾電機學院電腦碩士
  • 台灣大學商學系
  • 易發精機(股)公司獨立董事
  • 奧圖碼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 中強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 美國環美集團執行副總裁
  • 美國富美家公司亞洲區總裁
  • 社團法人台灣都市林協會理事長
  • 台灣綠屋頂協會理事長
  • 達方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樹花園(股)公司董事長
  • 台灣生物炭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
獨立董事
胡湘寧
  • 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會計碩士
  • 群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 輔祥實業(股)公司董事
  • 達方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 揚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 東浦精密光電(股)公司監察人
  • 晶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